按照中央、省委、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朔州市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主动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牵头19家部门从五个方面26个具体工作入手,集中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面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现将11、12月工作成果进行通报。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全市1322名移民搬迁区义务教育学生,均已按照就近划片原则安排入学,因贫失学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全市69个乡镇卫生院、246个贫困村卫生室全部达标;村医资格认定换证共计1640人;98家医疗机构、627人次医务人员参加了医疗“大篷车”巡回义诊,义诊20111人次。市医保局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医疗保险手工报销流程、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制度,监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农村危房改造自实施以来累计完成67336户,危房鉴定、认定复核完成7755户,实现了静态清零,开始实施动态保障。
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机制不健全”问题,市水利局开展督导检查2次,检查工程18处,走访群众30多户。六县(市、区)县级运行管理办法已全部出台,所有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全部落实。
全市实施易地搬迁贫困户2300户、受益群众5950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7922.74万元;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441.8万元,较去年增长12.37%;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案件209件209人,党纪政务处分167人,组织处理42人。
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方面
第二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督导中完成中药饮片监督抽验11批次,立案2起;食品监督抽验3743批次,检验不合格45批次,立案1起;推动校园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95%。查扣非法经营假冒汾酒窝点1家,破获利用废旧铅酸电瓶提炼铅锭的环境污染案1起。
全市共有224所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惠及中小学生58588人,中央、市、县累计支出33453563.03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惠及学生28927名,中央、省、市、县累计投入3092.81万元。
出台《关于降低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费用缓解相关疾病患儿看病就医经济负担的通知》。52家医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其中包括18家公立医疗机构存在分解项目收费、过度医疗、串换项目收费等情况,扣付金额共计818万元。4家定点医药机构典型违规行为在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通报。
12月1-25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SO2、PM2.5、PM10等指标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通过对212省道(平朔线)和大忻线206朔城区路段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超过限值、机动车排放黑烟的违法行为实施检测拍照取证,向交警部门移交88辆违规车辆信息。
朔州市桑干河清河行动暨水污染防治2019年百日会战“四水共治”下达的322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推进了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30155次,其中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累计巡河16018人次,占总巡河次数的53%。全年累计发现河库“四乱”问题20处,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1月完成窑子头乡水泉梁村至梵王寺村恢河河道违章采砂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
农村改厕工作建立了七项制度,改造农村卫生厕所5465座,各乡镇基本都有示范户;建立了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接待和调处化解两项工作制度。
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人数27266人已全部录入实名制信息系统,农民工通过技能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已达4348人。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方面
新纳入农村低保1253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96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86亿元。专项整治期间,市民政局共12次对六县(市、区)19个乡镇和10个村进行了明察暗访。
制定了《朔州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操作规范》,摸清了全市76家住屋租赁中介机构底数,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51家、从业人员140余人,查处4类共性和5类个性违法违规问题,对35家中介机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通报曝光违法违规中介机构4家。取缔了4家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
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稳步推进,初步拟定将24个部门340项首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12月20日正式启用“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试点建设的38个4G弱覆盖行政村已开通30个;15个村庄实现宽带覆盖、52个村庄进行了零星扩容,新增宽带端口3412个;排查处理隐患79处,处理网络申报故障680多起。排查出频繁停电和低电压等问题309个,落实整改资金2261.94万元,已整改281个。市级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98%以上,县级建成区70%以上;农村地区居民开展清洁取暖改造户数突破3万户,全市洁净煤供应企业已增至24家。编制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年度实施方案,浑河、恢河、南高灌灌区和右玉县牧区水利节水配套项目已开工。农村公路完成建设里程1553公里,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建设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48公里,完善增补标志、标牌210多块。
推行“阳光操作、电脑编班”办法,出台了《朔州市中小学学生座位编排办法》。 2019年全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公民办比例进一步控制到57.17:42.83;全市共查处违规补课教师45名,其中,市直查处11名,县(市、区)级查处34名。各县(市、区)建立了教师师德档案和师德承诺。各类收费由学校全部配套统一制式的收费公示牌,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学生及家长有权拒缴。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有关工作已在朔城区、平鲁区先行先试。
截止到12月底,共完成23个建制村通客车任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230%,全市行政村通客车率100%。
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问题方面
市县统计部门持续开展教育培训,举办各专业业务暨法制培训14次,累计培训各级统计人员550多人;组织163名应考人员参加了统计系统专业能力测评;专项整治期间核查项目或单位164个;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强化了统计法治宣传;制定《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暂行办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对2017年以来立案查处的26家“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聚焦减税降费不落实、打折扣的突出问题方面
多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开展“法人知税、算出红利”活动,为全市5153户一般纳税人和12605户小规模纳税人建立减税降费“铁账本”;举办政策培训140余场,培训纳税人、缴费人1.6万余人;在《朔州新闻》开辟“减税降费”专栏,连续50天解读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实现跨区涉税事项预缴申报“一表集成”,减少2个办税环节、5个操作模块,减少超过34项填报内容,大大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和往返办税厅次数;开通掌上APP、微信、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社区代办等5种缴费方式,设置农村缴费银行网点108个、POS机代办点235个,城乡居民缴纳两险更加方便快捷。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前11个月,累计为全市28.93万户次纳税人减免各项税费16.48亿元,累计为全市982户纳税人退还多缴税费115.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