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怀仁市纪委监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发挥协助作用,强化精准监督,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提高认识,通力协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按照《怀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各项创建工作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同时,与各责任单位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上下一条心、内外一股劲”的生动局面。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联合乡镇(街道)机关的党员干部深入到住宅小区、村民家里,进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强调创文工作的政治性和重要性,普及了创文知识,讲解了文明行为和礼仪常识,进一步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接访、走访等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强化督查,推动落实。怀仁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巩固提升创建文明城市的督促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通过督查工作,压实责任、倒逼落实,不断提升整治成效。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要求,认真对照怀仁市确定的43类实地测评点位清单,确定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工)委负责监督的责任单位,深入政务大厅、医院、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公交站、学校等薄弱地方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实地查看文明出行、市容环境、社区管理、志愿服务、乡村文明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从问题表象看问题背后责任单位的履职尽责情况。
精准整治,提升成效。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责任领导,要求限时整改完成。对在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予以现场督促指正;对创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督办,视问题严重程度综合运用约谈函询、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手段对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通过紧盯不放、传导压力倒逼各项创文任务落地见效,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