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检察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来源:山西法制报 作者:兰锋 王晓东 发布时间:2022-07-05 15:25 0

  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授予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以来,右玉县检察院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抓党建促业务的重要抓手,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的要求,逐条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健全完善文明创建机制,制定创建整体规划和阶段性安排,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开展。

  该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整个文明创建活动中,通过驻村帮扶、援建“爱心超市”、救助贫困学生等助力脱贫攻坚;通过义务献血、倡导文明旅游、文明交通、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志愿服务,弘扬雷锋精神。组织开展“公益诉讼进企业”等活动,在各乡镇设立检察官工作室,积极参与县乡村一站式联合解纷工作,架起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完善了院史荣誉陈列馆、图书阅览室、健身活动室、党建活动室等四类文化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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