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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民史某某在网络平台编造不实信息称:“怀仁市第二中学十字路口发生车祸,当场死亡一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史某某作出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网友:请广大网民不要以讹传讹或随意猜测,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守法用网,文明用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编造谣言、制造公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