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起,一批新规正式施行,将影响你我生活。
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在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该法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等。
三种情形将不被授予或撤销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围绕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等内容,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该法明确,反洗钱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反洗钱措施与洗钱风险相适应,保障正常金融服务和资金流转顺利进行,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全体公民放假假日增加2天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此外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
修订后的《烈士褒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维护烈士尊严荣誉,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其中补充烈士评定情形,完善评定后的复核程序,同时加强信息通报;完善抚恤优待和服务保障,明确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渠道,并对烈士老年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加强荣誉激励和优待帮扶等。
大中型客货车准驾年龄延长至63周岁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上限规定,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