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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日前下发通知,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征集“先使用 后付费”科技成果。即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双方明确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以降低中小微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激发高校院所成果供给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