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在山西】临汾 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出成果见实效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王姣 发布时间:2018-09-28 11:38 518 0

临汾 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出成果见实效

山西日报记者杜春春报道:9月9日至1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深入临汾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后,临汾市立说立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强化问题导向,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临汾市层层传递压力,逐条逐项研究措施,组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回头看”,认真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六个围绕”要求全面梳理情况,全面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临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行杰表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主动对标中央督导组要求,把中央督导组两次对接会指出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紧盯、一体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整改出成果见实效。”

临汾市以各级“一把手”为主体,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市、县、乡三级展开履责督导谈话,针对中央督导组督导期间查找出的问题,精准发力。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市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两循环双通道”工作机制。“两循环”,一是自上而下的循环,该市扫黑办通过召开工作例会、专项培训、设立工作联络员等措施,及时将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部署传达贯彻到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确保迅速、及时,原汁原味、不打折扣;二是自下而上的循环,通过采取工作督查、分析研判等措施,及时上报重大涉黑涉恶线索和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及基层单位工作中遇到的需上级解决的难点问题,确保客观真实,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双通道”,即通过采取每周工作报告、典型案例分析等措施,打通市公安局对其他31个成员单位的信息、线索排查通道;采取设立举报电话、线索移交等措施,打通其他成员单位对公安机关的信息、线索上报移送通道。其中,涉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案件线索实行单向循环。在工作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扫黑除恶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扫黑办的工作模式运行。

9月17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再次召开落实中央督导组要求边督边改推进会,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对照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反省、及时整改,以实际工作成效将中央督导组督导意见落到实处,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围绕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制订针对性整改方案,正逐个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已有8家市直成员单位在线索摸排上取得新突破。

临汾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杨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工作中,他们要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标准,敢于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向一切黑恶势力“亮剑”,加大“打伞断血”力度,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

平定法院对杨超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宣判

山西日报记者闫书敏报道:9月26日,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超等15人分别或共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和被告人姚文帅等6人涉一般刑事犯罪一案依法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杨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0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该组织骨干成员姜德强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该组织其他积极参加者蔡红江、鲍荣桂、何为、杜志国、刘秋元、郭卫忠等6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八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分别判处该组织一般参加者翟治宇、杜鹏、王星星、王晓军、王晓光、董志伟、程意等7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姚文帅等6名被告人共同或分别犯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超、蔡红江等人在盂县千峰岭村非法开采铝土矿,有组织地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行为。杨超注册成立阳泉市千峰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经济实体,在千峰岭村进行非法采矿活动赚取经济利益,吸收被告人姜德强、鲍荣桂等人加入该组织。杨超通过说教、培养哥们义气、灌输理念、奖励、补偿等方式管理控制组织成员。该组织成员对杨超言听计从,多次与执法部门对抗,妨害公务,打架斗殴。该组织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公务、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等行为,非法控制盂县牛村镇千峰岭村铝土矿资源,将非法攫取的8000余万元资金用于支持该组织从事非法活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生产、社会生活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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