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山西日报记者李家鸣通讯员丁维丽报道:9月13日至16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赴长治市开展督导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座谈会,并先后深入市公安局、扫黑办、长治县等地,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抽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下沉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针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长治市边督边改、立说行,出台相关工作方案,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省委第一次对接会后,长治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边督边改、立说立行,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唐立浩表示,要以此次中央下沉督导为契机,紧紧咬住问题、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补齐短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将长治打造成全省最安全城市,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从9月8日开始,长治市在全市上下迅速开展了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责督导谈话”活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把有关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和要求贯彻到最基层。长治市公安局按照要求,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加快线索核查进度,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办结率;下大力气治理公共复杂场所、城中村、涉黄、涉毒、涉赌等突出治安问题,严打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9月20日,共打掉黑恶犯罪组织62个,抓获黑恶犯罪分子482人,破获案件301起;缴获大量作案工具;查扣各类资产共计79.4亿余元。
长治县县委在下沉督导期间,进一步营造氛围,在宣传发动上再掀高潮。在全县254个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大街小巷、集贸市场、交通要道张贴《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进驻山西举报方式》3000余份,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1万册,做到县乡村干部人手一册,印制“文明上党扫黑除恶系列宣传画”1000套,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手册5000份,入户调查问卷1万份;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出击,对打掉的2起团伙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进行深挖,公安局班子成员牵头组成7个工作组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法院、检察院提前介入,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长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魏庆武在接受采访时说,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意见问题,长治市要逐项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以出色战果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等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山西日报记者闫书敏报道:日前,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玩忽职守罪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判决显示,被告人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违法所得十六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金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闻喜县公安局领导,在分管文物犯罪侦查大队工作期间,为盗墓团伙能顺利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实施盗墓,安排人员提供帮助并分得赃款,大肆进行盗墓活动,共盗掘古墓葬十四起十六墓,造成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损毁。
法院认为,金勇作为分管侦查文物犯罪的主要领导,不认真履行职责,使部分参与盗掘古墓葬犯罪的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打击,造成国家文物大量流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和文化历史考古进程及国家经济利益,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闻喜“侯氏兄弟”同案被告人杨朝辉等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山西日报记者闫书敏报道近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朝辉、石康杰共同或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包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朝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包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被告人石康杰犯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朝辉长期与侯金海保持非法利益关系,参加到侯氏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之中,为侯金海实施犯罪进行包庇,伙同侯金海犯罪集团破坏选举、进行非法经营,聚众持械干扰治超办工作秩序,指使被告人石康杰以阻挡施工相威胁,索要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并多次利用本人及侯氏黑社会的影响力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法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从严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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