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 王甲)近日,山西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儒林的12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部分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吕梁汾阳市的一名普通百姓,本不想打扰您,耽误您的时间,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我想向您反应汾阳市西河派出所不作为一事,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能够关注此事,还我公道。
事情发生于2011年3月21日,晚饭后我与4位好友进入汾阳市的“同一首歌”唱歌,我同行的一位朋友与在电梯口处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并撕扯在一起,随后同一首歌的经理和前台把我们带入屋内,几分钟后数十工作人员把我们围困在屋里,这时候不断有人威胁恐吓我们,此时进退两难。即刻我们想只有报警才可以脱险,有人得知已经报警就冲到屋里,当时手拿铁杆,镐把等凶器,击打木门,不断向室内吹入不明白色粉末,由于室内断电一片狼藉无法呼吸,我便走到窗前呼吸空气,随后一个身影出现在我身旁,将我从三楼窗口推下,摔下后我继续报警求助,后来就昏迷了,等我醒来时已经到达汾阳医院急诊抢救室内。随后诊断为:1、左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2、上下颌骨骨折;3、右侧颧骨骨折;4、颌面部外伤。在住院期间我的家属天天到派所要求缉拿凶手,交涉多日没有结果,等来的是派出所告知:出院后三个月进行法医鉴定,八月份进行了腿部鉴定7级伤残,九月份进行了头部颌骨鉴定为中度伤残。事后每隔几天家属都会去派出所询问结果,每次都是说没有结果,数百次的推脱,几年的调查和协调,直到今日还是在调查协调中。我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妻子无业在家照料70岁的父母,全家主要经济来源靠我,这次医疗费用总共花去20多万元,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借的,这给我们原本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然而,这都快4年过去了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给我们合理的答复,打人者在派出所询问完,突然去向不明,案件材料及笔录全在汾阳市西河派出所,派出所一拖再拖,难道“同一首歌”的经理和打我的人就能逍遥法外吗,管辖派出所这好几年对于此事无动于衷,市局也可以对此事无动于衷吗?这个社会还有法律和公平吗?现在只求领导责令严查此事,还我公平公道。衷心恳求信访部门领导把此事反映给王书记,在此我代表我们全家谢谢您们了!跪求领导严查此事,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1年3月22日零时许,汾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同一首歌”KTV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该局西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2011年3月21日晚23时许,张少某、王英某、孟朝某、颜建某、王建某等五人在“同一首歌”KTV唱完歌结账后准备离开,在乘电梯时张少某与歌厅经理冯国某发生冲突并撕扯起来,孟朝某拉架时手受伤。孟朝某、张少某、王英某、颜建某等人又相继返回歌厅找经理张东某、刘远某讨要说法。张少某打电话叫来李某、史峥某二人,孟朝某、张少某、王英某、李某、史峥某五人与张东某、刘远某进入经理办公室协商,期间张少某与张东某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在一起。“同一首歌”KTV几名员工听见经理室有打闹声后欲进入经理室,在经理室内的李某、史峥某等人用沙发将门堵上,阻止员工进入。员工们在推不开门的情况下,用脚踹门并用灭火器将门砸开一个洞后,持灭火器向室内进行喷射,使室内充满白雾,混乱中张少某与王英某相继从经理办公室卫生间窗户掉下,后二人受伤住院治疗。张东某、刘远某也不同程度受伤。
2011年5月17日、7月26日,经汾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书鉴定意见为:张少某、王英某的损伤分别构成轻伤、重伤。张东某、刘远某未进行损伤鉴定。
二、案件进展情况
2015年4月7日,专案组人员接触受害人王英某,进一步详细了解案件情况;4月8日,专案组人员与刑侦技术中队民警赴“同一首歌”KTV案发现场进行再次勘察;4月17日,对受害人王英某、张少某再次进行询问,核实相关情况;4月21日上午,对案发在场人员孟朝某再次进行询问,核实相关情况。根据张少某的询问笔录称:由于当时喝酒,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掉下去的。关于王英某是如何掉下去的,张少某称不知道,但事后听李某说过,王英某是自己跳去来的。
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王英某称是被人推下楼,但是其他所有涉案人员的询问材料中均称不清楚王英某、张少某是如何掉下楼的,无法认定王英某、张少某的损伤是他人所致,不符合立案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专案组通过多方了解,于4月21日获知此案现场人员李某目前被文水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关押在太原市强戒所,汾阳市局近日将与关押单位联系,对张少某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同一首歌”KTV原经理张东某为甘肃人,刘远某为陕西人,现无法及时询问,汾阳市局正与二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下一步将由专案组人员前往调查核实案件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我是一名西山德顺的一名普通工人。现在我们煤矿面临的是工人工资造假,同工不同酬,领导吃拿卡要。一个队长一年更是几十万进腰包,像我们这样的工人上一天休一天,一个月挣个1500元,这让我们怎么活了?最关键是煤矿报的是停产可是每天还是在生产,一有检查的就停了,检查一走又开始生产了。希望王书记能给解决。问题太多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完,您要是看见我的留言需要更详细的事,我会给您写个更详细的。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省煤炭工业厅成立了13人的核查组,于2015年3月31日凌晨2时,对德顺煤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突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四不两直”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规定进行,工作人员到矿后第一时间深入井上下进行了全面核查,全面查阅了相关资料,调查走访了一线工人。
一、企业简介
山西孝义西山德顺煤业公司位于孝义市西南方向约23km处,行政区划属孝义市驿马乡。2009年根据晋煤重组办法〔2009〕31号文件精神,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对该煤矿进行兼并重组。重组后的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西山煤电集团持股51%,孝义德威持股49%,法人代表为秦某某。井田面积4.3601km2。可采煤层5层,主采煤层为9#、10#、11#三层,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2014年通过生产要素登记和公告,是一座“六证”齐全的合法生产矿井。 矿井采用斜立混合开拓方式,井田中部建有4个立井,即主立井、回风立井,2个副立井、一个副斜井,分别担负矿井的主、副提升和通风任务。
二、反映问题和突击检查情况
关于网民反映 “孝义市西山德顺煤业报的是停产可每天还是在生产,一有检查就停,检查一走又开工”问题。 核查组通过井下核查,发现该矿当班井下有24人在生产作业,当时不能提供矿井复工复产审批手续。
三、其他情况
在核查网民反映情况的同时,核查组还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煤炭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对德顺煤业井上下各环节存在的隐患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24条。 四、处理意见 由于该矿经营困难,处于长期未付工人工资、大量人员离矿的状态,部分资料现场不能提供。针对该矿存在的薄弱环节,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函〔2010〕70号)的规定,经核查组研究决定:
1.责令焦煤集团立即组织专人对该矿不能提供复工复产审批手续等问题做进一步核实查证。
2.在未查证下达结论之前,立即责令该矿停止一切井下作业(期间通风、供电、排水、瓦斯检查和瓦斯抽放不停)。停止一切井下作业期间,焦煤集团要暂扣矿长秦某某的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3.明确所查问题督办总负责人为焦煤集团挂牌责任人杨某某,由西山煤电集团挂牌责任人王某某具体负责现场跟踪监督整改,焦煤集团“五人小组”人员现场盯守督办。待所有隐患问题整改验收后,方可批准德顺煤业复产。
4.查证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焦煤集团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到位,并将查处情况上报省煤炭安全执法总队。
五、焦煤集团查证核实情况
4月9日,山西焦煤集团报送《关于山焦西山德顺煤业存在问题的查证核实情况》(安函〔2015〕20号)认为由于现场检查时间为凌晨(该矿距离焦煤集团约150公里、距离西山煤电约130公里、距离德威区域公司约130公里),部分资料和审批文件在离石(西山的区域管理公司)存放,煤矿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没有及时提供相关的验收和审批手续,查证后认定德顺煤业履行了正常的复工复产验收手续(3月2日通过验收,3月3日下达批准复工复产文件),且验收资料和复工(产)的批复文件均在西山和焦煤集团备案。故不存在“未履行复工复产审批手续,擅自组织生产”问题。
【网民留言】
大学毕业没有稳定的工作,四处打工,收入微薄,但是户口已由原来的农户变成了非农户。在医疗方面确享受不到农户的待遇,但是我们的处境并没有因为这个户口而改变了什么。我们家刚刚剖腹生了个小孩,住院花了5600多,又没有什么生育保险,自己缴的130块钱的城市医保才能享受到800元的定额保障。可是一同住院的农户兄弟们确能大比例的直接报销,真是羡慕不已啊!
答复意见:
我省城镇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应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生育保险,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的待遇。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可享受生育费用定额报销(800-1200元不等,各市情况不同)。新农合对于生育费用是500元定额报销,另外农村户口有300元住院分娩补助,合计800元左右。因此不存在城市生育保险低于农村的问题。
【网民留言】
您好,上北关拆迁到底多会能完工,异地的房子到底在哪里,现在有开工么?什么时候能让老百姓有一个自己的家,不用在外面漂泊,已经太多年了。希望领导们能重视,快一点解决,谢谢了。
答复意见:
经调查了解,太原市杏花岭区上北关片区尚有7栋住宅楼、1栋办公楼和部分平房未拆迁。原地建设2栋回迁楼,预计安置1400余户,其中1号回迁楼已于2012年底完工,2号回迁楼的主体于2014年底完工,现正施工外部装修和管线安装,预计于2015年11月回迁安置。剩余异地安置原定滨河西路乾泽园二期,后因北中环匝道占用,经太原市政府批准,选址在北中环道路以北,太钢以东地块,预计安置400余户,目前施工手续正在加紧办理中。
【网民留言】
水木清华小区出售期间欺骗消费者说是大红本,在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下,强行要求业主收房。业主入住后才知道,电是临时的,水是临时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集中供热,现实是高价区域供热(6.0元/平方米),在入住业主交了五个月的供暖费后,享受到的是时有时没有的暖气。更可气的是,在业主找物业时,物业经理公然说,交那么少的暖气费还想有什么样的温度。业主是弱势群体,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不得不恳请王书记在百忙中过问此事,让业主的生活环境具备正常生活的条件。谢谢!
答复意见:
经太原市尖草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山西宜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小区在与小区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未说明小区所售房屋具有“大红本”。该小区至今无合法建设审批手续,目前采用天然气区域供暖的形式,住户家中尚未开通使用天然气灶具;居民用水采取定时供水的方式,通过上兰村自备井取用;因无合法建设手续,居民用电一直不正常,只能从附近石料场以临时用电的形式供电。在交房期间业主已经了解到该小区水电临时情况,建议反映人进一步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处理办法。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山西灵石翠峰镇的一名普通市民,09年底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户口登记在我户口薄。11年7月离异,孩子判由妻子抚养。去年底孩子生病住院在办理出院时,才知道孩子的户口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被前妻悄悄迁出,为何户口的迁出不经户主同意,也没有出示原户口薄的情况下就能随便办理呢?请书记予以落实,真正做到户籍管理制度监管到位,严格执行。
答复意见:
一、核查情况
2013年,灵石县翠峰镇马和辖区居民张某某持个人申请、法院民事调解书等证明,申请将其子王某某的户口由前夫王某户内迁至马和派出所其本人户内落户(民事调解书中,两人的婚生子王某某随女方生活)。张某某个人申请中提到,为给孩子办理医保和学籍事宜,曾多次向前夫王某催要孩子户口页,但其拒不配合。当时,户籍员曾让张某某拨打王某的电话,试图做其工作,说服其配合张某某妥善处理孩子的户口问题,但是王某一直拒绝接听(户籍调查报告中也体现了当时其不予配合的情况)。户籍员随即要求管片民警就此事做调查。
根据《山西省常住人口管理条例》第112条之规定: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也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马和派出所户籍员根据上述规定和张某某的个人申请、法院民事调解书、管片民警调查报告及试图与王某沟通但其拒不接听电话的情况说明,将王某某的户口网迁至张某某的户内。
二、核查结论
灵石县公安局户籍员办理的迁出户口手续合法合理,不存在违规办理的情况。
【网民留言】
兴县龙兴花园作为吕梁地区数一数二的集中型居住区,在绝大部分住户都已经入住的情况下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例举如下,希望尽快解决以免冷了民心生了事端:
一、兴县花园的电费比兴县城镇居民每度电贵了5分钱,水费比兴县其它城镇居民贵了每吨5毛分,按照住房月均用水电的平均值估算下来一个就多收30万左右。在经过对兴县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咨询后得知,龙兴花园的物业拒绝该两公司直接向龙兴花园所住居民办理电卡、水卡。为的就是要收取其中的这30万的提成。
二、龙兴花园的取暖问题,2013年按照兴县相关部门的统一收费标准全额交纳取暖费后在2014年春节以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出现了断续供暖甚至停止供暖的情况,物业并未做出任何解释。
三、兴龙花园的物业费按0.6元每平方米收取,明显比兴县其它小区高出0.2元每平方米,小区内失盗现象频出,各种基础服务太差,希望能有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案尽快推出。
四、房屋质量问题,在现有的十四幢楼里,已经有至少四幢出现了明显的开缝。短短两三年的房子就出现了如此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实在不能不让人担心,这样的房子还能住吗?隐患不排除万一发生更严重的事故威胁到居民的人生安全该怎么办? 希望地方领导重视尽快解决!
答复意见:
一、关于反映电费问题。经调查了解,县电业局现执行三档阶梯征收电费,龙兴花园小区物业装有独立供电变压器,存在变压器变损耗,现按照均价0.52元/度标准执行。
二、关于反映水费问题。经调查了解,供水中心水费征收标准为2.5元/吨。龙兴花园地势较高,需要二次加压。现执行3元/吨标准。
三、关于反映供暖问题。经调查了解,龙兴花园供暖温度为18-25度,边套温度可能存在一定温差。
四、关于反映物业问题。经调查了解,龙兴花园物业管理为0.6元/每月/平米)、,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物业企业在接到住户反映有失盗现象后,及时组织人员安装60多个摄像装置,目前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
五、关于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了解,该住宅小区建成后,由于地下水侵蚀,2014年4月份,7#楼居民反映墙体有裂缝,随后明泽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开裂程度与住户协商形成三种解决办法:住宅室内无裂缝或结构性裂缝的不做补偿;住宅室内有裂缝但较轻微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住宅室内有裂缝,且较大已影响整体承载和观瞻的作换房处理。经兴县住建局督促,开发公司已与小区业主签订解决协议,小区业主对此协议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想说一下,我们的万象城小区是和兴源物业。该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费,但是小区的卫生问题都无人管理。几次向物业公司打电话告知,但是就是不去实施。地下车库灯都是坏的也不修理,对业主的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电梯经常罢工,不知道是何原因。感觉每次处理我们的反映都是敷衍了事,不去真正的处理。望您做主,给予帮助!谢谢!
答复意见:
经调查了解,太原市万象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商委托太原市和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经太原市房管局多次督导,2014年11月太原市和兴源物业公司对项目负责人及小区相关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更换了电梯维保公司,配合电梯厂家对小区各部电梯进行检修。2015年春节后又配齐了小区保安、保洁人员。小区车库开发商尚未全面完成配置,未全部出售,业主已购买的停车位,开发商能保证照明。地下车场未交给物业管理,未收取停车管理费用。目前,有关部门已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全面整改,确保服务达到标准。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请在百忙中过问一下太钢开发公司太钢胜利桥小区房屋是六十年代的危房,特别是1、2、3栋已下沉了,前段时间填了好几十吨的水泥,但能治标不治本,不能再胡弄百性了。急盼着回答。
答复意见:
2014年太钢胜利桥宿舍3#楼住户反映户内有裂缝,为确保安全,太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1#-3#楼户内情况全部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其中1#、2#楼户内均无明显裂缝,3#楼裂缝明显。为此,太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太原太工天昊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3#楼现有结构静力安全性进行了鉴定并提出建议,由山西华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加固工程施工方案。该方案经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于2014年7月开始实施,9月实施完毕,有竣工验收证明书。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已经60多岁。从事了几十年的赤脚医生,由于年代长久。我的有些证件已经丢失。国家有没有对我们这些赤脚医生的生活补助啊。几十年经我接生的孩子不知多少,经我医治的患者成千山万。我在村中享有很好的声誉。去年听说一个赤脚医生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便可以领取相应的生活补助。我积极的上交了相关的材料。可等了一年也没有一点消息。尊敬的领导,我知道你很忙,真心的希望你能在白忙之中,帮助一下我们这些的赤脚医生。
答复意见:
2014年,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卫农〔2014〕2号)对老年乡村医生实施退养补助对象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年满60周岁且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的离岗人员。鉴于反映人刘某离岗时未能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并受聘于村卫生室,且离岗时未满60周岁的实际,根据政策规定,不具备享受退养补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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