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经验交流会召开,市委理论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市委讲师团团长)闫晓玲主持会议。全市列席旁听工作组成员、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部分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出席。
会上,平鲁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朔城区税务局依次作了经验交流,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工作亮点与特色做法,全方位展示了朔州市在提升中心组学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上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全市第四列席旁听工作组组长祁贵、第七列席旁听工作组组长蔚丽分别就本组的列席旁听工作做了交流汇报。
会议指出,必须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领会,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理解把握,突出理论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坚持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学习重点,深入细致学、持续跟进学、结合实际学,努力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首要任务,全面掌握其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确保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加强专题性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准把握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立学立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理论与实际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聚焦党中央关心的“国之大者”,围绕思想领域焦点、改革创新难点、经济社会热点、从严治党重点和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补充学习内容,完善集体研讨,组织学习调研,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聚焦用力,开展“靶向”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的具体举措。
供稿人: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