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综合治理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徐宇宏 发布时间:2021-08-19 16:39 0

由于“三小”食品生产经营体量大、分布广、难点问题多,近日,市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综合治理。

坚持安全第一,推动“三小”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按照“登记备案一批、规范提升一批、依法查处一批”,有效防控和化解“三小”食品安全风险,着力规范“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建档,依法登记备案,整治违法违规,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不断强化“三小”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依法监管,抓好“三小”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分析“三小”食品安全形势,部署“三小”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朔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三小”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进行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按照《朔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监管与行政审批工作的有机结合,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三小”食品突出问题整顿治理。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突出问题入手,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备案管理,督促“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户提升硬件设施,保持环境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把好进货关和生产销售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针对“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存在的不同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尤其是加强校园周边“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严查、严管、严控。

下一步,市食安办将通过严格落实《朔州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和《朔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健全“三小”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三小”食品安全工作。针对落实“三小”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力度不够或存在较多问题的个别县(市、区)食安办以及成员单位,市食安办以督办函的形式向被督办单位或个人列出督办事项、明确督办内容、提出督办要求,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各自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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