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开展党纪国法学习教育专题辅导

来源:朔州市人社局 作者:李玉梅 发布时间:2021-08-17 10:47 0

按照市委办在全市开展党纪国法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为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8月13日上午,市人社局集中开展党纪国法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志勇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了专题辅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全胜主持并讲话,全局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

 

 

辅导中,王志勇概括介绍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制定该法的背景和颁布实施意义。系统全面阐述了政务处分的种类、违法行为、适用范围、处分程序、复审复核、法律责任等,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列举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

 

他指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为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6月20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是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的需要,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专题辅导中,王志勇强调,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王志勇要求,通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与规矩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敬畏法律,严守底线,不逾红线,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以崇高的职业道德,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立足人社部门实际,立足岗位实际,树牢为民情怀,努力办好解民忧、纾民困的实事好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树立人社部门良好社会形象,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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