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连续三年被省级四部门评为“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优秀市

来源:市金融办 作者:周俊清 发布时间:2021-08-12 11:30 0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7]7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2020)的通知>》(银发[2020]5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近年来,全市金融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三大任务,以增强融资能力为重点,以拓展融资渠道为抓手,不断畅通金融供给的“源头活水”,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严守各类金融风险底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8-2020年信贷净投放增幅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连续三年被省级四部门评为“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予以表扬激励支持市。其中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1%,位居全省第一。

根据《办法》规定,在以下方面对我市予以激励支持:

一是根据全市金融机构的实际合理资金需求,适度加大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制造业、“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

二是支持全市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

三是在充分尊重商业银行自主发展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市设立分支机构,并视情况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从快进行审批。对已完成行政许可的新设金融机构,在申请加入人民银行金融服务与管理体系过程中,优先、从快审办。

四是支持全市有绿色项目融资需求的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优先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五是支持全市或其辖内地区积极探索保险业改革,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全市保险机构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和民主领域实际需求开展保险产品和业务创新。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支持设立专业化的保险法人机构。在符合条件及充分尊重保险公司自主发展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在全市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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