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坚决按照“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坚定不移把整改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宣传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和组织工作问题整改部署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具体整改落实工作,并要求全部上下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落实、抓问题解决。同时,为保障巡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迅速安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市委宣传部逐条分析原因、查找存在根源,并在3月19日召开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朔州市委宣传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朔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对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分解到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并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建立了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逐条盯紧抓实,一一对账销号。
三是从严从实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多次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彭雁同志对重点难点事项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各部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坚持“三个摆进去”,主动靠前、担当负责,逐条逐项对照整改,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共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学思用贯通还有不足。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实地教学和延伸培训,班子成员理论联系实践不够。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4月10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题培训研讨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走向深入。同时,在部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24〕38号),并从学习的组织范围、内容形式、要求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截止目前组织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读书班2期,开展主题党日6次。
(2)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的落实还不够到位。掌握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宣讲二十大情况不够全面。“十团百人”宣讲提纲没有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开展针对性宣讲。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宣讲台账,梳理统计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二是举办全市理论骨干培训班,对全市宣传委员、宣传骨干、宣讲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其政策理论水平和宣讲能力。三是加强分众化理论宣讲队伍建设,完善建立宣讲人才日常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对近三年来市委宣讲团人才库的百名成员的宣讲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考评排名,通过建立退出机制,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宣讲人才优胜劣汰,保证宣讲队伍的活力。四是在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大主题宣讲时,对各级各类宣讲团宣讲提纲进行把关,要求各宣讲团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分众化理论宣讲。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力不足。
(3)正面宣传报道方式简单老套。在积极宣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生动实践和丰富成果的力度不够、渠道不多,媒体矩阵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在朔州新闻网开设“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专栏,集纳全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政策以及相关部署安排,并推出H5、图解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新媒体产品;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同步开设这一专栏,并转载相关内容。二是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便民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会议、工作安排等内容的常态化报道,营造浓厚的亲商爱商社会氛围。三是4月15日组织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2024年以推动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若干举措落地为抓手,统筹推进经营主体发展、行政审批效能、公共资源交易、跨部门综合监管、纪律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4)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没有落实到位。在市政务大厅没有开设新闻出版局办理窗口。委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委托执法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重新审定了我部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并及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联系,已于5月底将我部所涉及到的事项全部授权给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二是委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执法,部机关与其签订了委托文件,建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商会议制度,并通过加强工作指导,更好地做好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1—5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64人次,检查了印刷、出版和电影市场经营单位897家次。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存在短板。
(5)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主动性不够。文化体制改革调查研究少,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缺乏相应的引导激励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文化改革领域市委参谋助手作用,推进政策落实,推动全市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三晋文化研究会要求和市委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我市三晋文化研究会换届工作,助力全市文化研究工作。起草《朔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市级协调专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筹划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加强党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全面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宣传委员调整报备工作,至今全市已有14名宣传委员进行了调整。开展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推出一批高水平调研文章,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管的《农家书屋》杂志发表调研文章《长城脚下书屋香》《桑干河畔书屋美》,《山西朔州:传承西口文化讲好朔州故事》在中国思想政治研究会主办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刊物发表。二是多措并举引导激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筹备举办朔州市原创声乐作品音乐会,以朔州唱、唱朔州为主题,展示全市声乐作品创作成就,激发创作活力。组织申报2024年重点文化项目,围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赓续等方面内容组织七个项目参加申报,争取省级扶持。继续做好文化产业扶持,提前谋划下半年开始的全省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三是持续推动文化数字化工作。朔州文旅云上线“朔州长城博览数据库”,图书馆数字藏书持续扩充,应县广盈仓等7处市级古建筑完成数字化采集。推动在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中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推动市图书馆朗读亭、电子读报机等数字化线下体验场景进一步优化提升。推动市文旅集团申报省级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示范项目资金,开展应县木塔沉浸式智慧体验中心、文旅新天地数字展厅建设,持续推动数字文化线下场景体验。
(6)融媒体改革抓得不够到位。对市融媒体中心在建立健全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方面用力不足,中心运作制度未相继出台,转型遇到的问题未提出相应措施,融媒体中心编委会至今尚未成立。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地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中宣发〔2022〕14号)和《山西省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晋办发〔2022〕13号),督促市融媒体中心制定了《推进市级媒体加快深度融合发展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主流媒体深度融合。二是根据《朔州市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朔办发〔2023〕8号)中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要求,督促市融媒体中心于5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市融媒体中心全媒体编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编委委员六名,并明确了编委会主要职责。
(7)安全制度建设抓的不够,中层干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工作没有做在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在部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二是组织市县主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进行时”专题专栏,截至目前,市级媒体刊播安全生产相关稿件522余条(次),新媒体平台发布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安全用气等安全科普知识81余条(次)。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组织对全市影院、书店、印刷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先后对7家影院开展2轮检查,对书店开展检查32次,对印刷厂开展检查34次,及时督促其落细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风险。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
(8)主体责任没有扛稳压实。结合本系统、本领域情况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深入。近三年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整改情况: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宣传思想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3月4日召开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2024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点》,并按照《中共朔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制定《中共朔州市委宣传部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同时,召开部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全系统和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9)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驻部纪检监察组对上级重大部署跟进监督不够,日常监督力度不够,主动研究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单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聚焦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驻在单位召开第一季度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议。三是督促驻在单位对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四是督促驻在单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五是督促驻在单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做好警示教育。六是积极参加驻在单位部务会议,加强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的监督。七是将监督从“八小时”以内扩大到“八小时”以外,从“工作圈”拓宽到“生活圈”和“社交圈”,进一步织密织牢监督网,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
(10)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关心党风廉政建设少,对分管科室人员谈心谈话、提醒交流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二是组织部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相关警示案例。三是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对具体分管科室(单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动态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精神状态和工作成效,在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上下足功夫。
2.廉政风险管控不够有力。
(11)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新闻宣传中心采购合同未加盖公章。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市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票据报销,确保各项经费规范使用。
(12)考核机制落实不到位。宣传通联中心对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人员补贴资金发放的考核中,微信回传图片不合格、数据不准确,存在一定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制定《朔州市农村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电影公益放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与各县区放映机构签订了《责任书》,不断强化过程管控。同时,科学运用《放映回执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审核表》等考核手段及其他辅助检查监管手段,坚决杜绝虚报场次发生,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
(13)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在落实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过程中存在重评选、轻管理的现象。
整改情况:加强对全市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核查和管理,各基地对照集中测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加强对马邑博物馆的工作指导,督促其积极申报了2025年山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列布展专项资金补助,进一步强化对展陈内容、展示手段的改造提升。
(14)惠民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只考虑数量,没有兼顾放映效果。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一村一月一场”公益电影的要求,采取村委会通知、喇叭广播、现场播放音乐等方式做好映前宣传。4月中旬,采取集中讲解和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逐区逐项逐人,对市通联中心工作人员和全市放映员进行新一轮全覆盖培训,重点讲清楚上级政策,讲清楚具体放映要求,讲清楚放映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操作规程,讲清楚应对放映过程中具体问题的应急处置方法,努力提升效果,切实发挥公益电影的教育引导和文化惠民作用。
4.积极主动作为还有差距。
(15)“育新人”办法不够多。在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中,申报作品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征集报送第七届山西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微视频)的通知》,动员全市各部门广泛动员、大力宣传、鼓励专业人员积极开展主题创作拍摄。二是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创作经验分享会,促进广大创作者交流互鉴,共同探讨创作与拍摄心得,提升拍摄作品质量。三是将微电影(微视频)的征集工作纳入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
(16)“兴文化”成效不够明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深入研究不够。单独申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作品全部落选。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打造文化精品,与省演艺集团联合打造的话剧《右玉》获山西省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市融媒体中心创作的《绿海白杨》网络电影剧本荣获2023年度山西省广播电视优秀剧本。首部以右玉精神为题材的电影《深深眷恋》定于6月初公映,有望冲击下一届全省五个一工程奖和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二是持续推动全市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右玉县惠农民间工艺专业合作社《柳编工艺品创新研发和规模化生产项目》获得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组织全市50余家企业300余个品种的文创产品、非遗作品、陶瓷产品及康养食品等参加第六届山西文博会,组织开展朔州市深化交流合作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恳谈会,签约项目总投资额达23.3亿元。组织我市优势产业项目参加深圳文博会,带动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7)民主集中制制度落实不符合要求。部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中没有班子成员发表的讨论意见。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明确要求部务会应做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记录的内容要准确、完整、清晰,并按规定存档备查。今年以来召开的部务会议,都严格落实部务会会议制度,其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程序主动向驻部纪检监察组报备,邀请驻部纪检监察组参会9次,并认真做好参会班子成员发表意见、看法的相关记录。
(1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缺少辣味,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2022年组织生活会对党员民主评议既没有测评情况也没有支部评定等次的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4月30日召开市委宣传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列席会议,会前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会上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自我批评,真诚、坦率地提出批评意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以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严格规范执行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9)宣传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对本单位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没有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中共朔州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制度》,对会议制度、党建制度、学习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从严要求,要求单位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切实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教育,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四)落实巡察反馈、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20)上次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责令归还原渠道资金的问题未按要求落实。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已于5月17日归还原渠道资金。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尽管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整改提高永远没有完成时,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市委宣传部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真正让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抓好党的建设,确保党的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二)不断增强问题意识,持之以恒构建长效机制体制。继续聚焦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整改成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同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并抓好制度执行,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三)积极加强成果运用,大力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和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聚焦聚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首要政治任务,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更加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更加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不断开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迈出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新步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朔州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49-2162801;邮政信箱:朔州市振华西街一号市委主楼五楼(036000);电子邮箱:szswxcb@163.com。
中共朔州市委宣传部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