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朔州市委巡察机构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在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巡视办的具体指导下,全市巡察工作不断砥砺淬炼,在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历程中,深化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巡察利剑和纽带作用不断彰显。
在政治巡察上“过硬”
“巡察组来了!”这五个字饱含着巡察干部的责任和担当,承载着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期盼,也毫无疑问隐含着一些问题干部的惊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警醒。
全覆盖确保零容忍。2021年,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通过常规巡察和机动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六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实现完美收官。结合全市医疗医保、供销合作社系统、涉粮领域等专项治理,开展了对六县(市、区)公立医院专项巡察、对供销社机动巡察、市直机关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探索性地对山阴县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开展专项巡察。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对《关于对山阴县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专项巡察的实践探索报告》作出批示;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点评时指出:“巡察发现问题更加精准、巡察报告质量逐
紧盯问题抓落实。不因“事小”而不追,“巡察,就是要奔着问题
把稳政治是根本。巡察是政治巡察,只有方向正确了,巡察工作才能取得好成绩。紧紧盯住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政治责任落实情况,查找政治偏差,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这是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特点。一年来,市委巡察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对巡察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做到心中有数,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地位作用做到心中有数。强化政治自觉,全面加强党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把巡察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布局,摆在党委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年,市委巡察机构向市委常委会10次汇报巡察工作;市委书记16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市委书记专题会议3次点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226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工作作出31次批示。
在一体统筹上“过关”
“原来都在一个办公楼工作,老熟人了,别抠得太细啦”这是巡察干部在被巡察单位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熟人社会”监督难,是制约巡察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熟人社会各种关系盘根错节,这让市、县巡察监督放不开手脚。
上下联动破难题。上工治未病,如何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让巡察更加有力?朔州市委巡察办从监督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对症下药,不断创新巡察监督的方式方法。统筹协调省、市、县三级力量上下联动,上借下力,下乘上势,有效破解熟人社会难监督问题。2021年,市委巡察机构与省委巡视上下联动,对六县(市、区)历史文物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机动巡察;采取提级巡察的方式,对六县(市、区)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贯通融合增质效。纵向贯通了,横向不能成为中梗阻。健全完善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统筹衔接机制,强化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贯通。每轮巡察前召开情况通报会,由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巡察组通报情况,为巡察组备足“弹药”;按照“每轮巡察每组至少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的标准“硬抽人、抽硬人”;通过集中会商、点题交办、协同办案“联合作战”方式,加强“四个监督”优势互补,攥指成拳,放大“1+1>2”的叠加效应。并且,积极拓展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协作,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增强监督效果,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强化整改见真章。巡察的目的是整改,如何让巡察整改成果“颗粒归仓”,市委巡察机构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创新巡察整改方式,让整改阶段和审核评估阶段实行闭环管理,并进行全过程监督。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使整改既有“当下改”,又有“长久立”,在落实上见真章。2021年,派出6个专项监督检查组用一个月时间,对六届市委一至十一轮已巡察的93家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和六县(市、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为不断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将六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的22家党组织整改进展情况全部通过朔州新闻网、朔州日报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促使被巡察党组织自觉落实整改责任。朔州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多次得到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肯定。
在能力素质上“过人”
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央给了巡视组尚方宝剑,是‘钦差大臣’,是‘八府巡按’,就要尽职履责”。有铁军,才能当好“八府巡按”、“钦差大臣”。如果自己不能做到自身硬,如何为全市党员干部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铸魂强铁军。全市各级巡察干部特别是领导
淬炼铸铁军。有了政治站位的“魂”,更要有专业素质的“骨”。巡察工作不只是对政治站位、理论功底“严要求”,还对业务能力、文笔水平提出“高标准”。巡察干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唯有不断学习才能进步。2021年,市委巡察办拓宽视野,根据干部来源、知识结构以及工作经历的差异,分门别类,对症下药,采取多种方式对干部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与能力锻炼。通过巡前集中培训、日常业务培训,利用巡察实践练兵,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全年共参加省纪委、省委巡视办、市纪委监委培训学习180余人次。调整充实市级“一长两员三库”,更新组长10名、巡察工作人员20名、巡察专业人员50名。极大地提升了干部的整体素质。
铁纪治铁军。巡察机构依托纪委管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巡察队伍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在干部的教育管理上,强化巡察培训,不仅培训业务知识,而且由市纪委监委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培训。巡察期间,市纪委干监室不定期深入各巡察组驻地和被巡察单位,抽查监督巡察干部的纪律执行情况。市委巡察办领导带队成立跟组指导督导组,采取每周一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压责任、严纪律、纠偏差。每轮巡察编组,均将市委巡察办的科长和业务骨干编入各组,担任副组长或联络员,强化业务指导,推动形成“组办深度融合”。近年来,市委巡察办的科长和业务骨干编组使用近40人次。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出现过任何“以巡谋私”和违反纪律的问题。并且,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考勤管理、文件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干部锻炼培养激励机制,完善规范巡察干部抽调、考核评优等制度。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形成了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机构三级自上而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性机制。
责编:薛海涛
来源:朔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