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朔城区委批准,朔城区纪委监委对朔城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李丕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丕业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民事案件诉讼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李丕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朔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朔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丕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丕业简历
李丕业,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山西朔州人,大学学历,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
1994年6月,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1995年8月,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1998年3月,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福善庄法庭庭长;
2006年12月,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福善庄法庭庭长;
2013年4月,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
2018年12月,退休。
责编:马天佑
来源: 朔州市纪委监委网站